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山东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首页  >  公立医院招聘  >  吉林公立医院招聘

吉林省通化市2011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11-11-01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30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1年通化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出生时间在1993年11月31日至1975年11月31日之间。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登陆相关网站下载《201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打印填写),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2日至13日,8:30-11:30、13:00-17:00。报名地点在通化市卫生学校教学楼一楼,地址通化市保安路1597号。报名期间现场咨询电话为3912433,现场受理报名仲裁。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岗位要求中所需证件和三张小二寸近期(6个月)正面同底免冠照片,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粘贴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上。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4、2011年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证明,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已经与用人单位(用人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考生,需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由用人单位(用人方)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6、如报考比例不足1:3,将按照1:3的比例逐减招聘岗位数量,直至取消。

(二)准考证发放

1、2011年11月25日以后在考务信息网站公布《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注意查看。

2、考生必须遵照《准考证》上标示的信息和考场要求参加考试。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经常浏览考务信息网站,以便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两项之和。两项及格分数均为60分。不及格的考生,不具备参加下一环节考试、考察资格。笔试科目为相关的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

1、笔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考务信息网站公布,其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3、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技能(详见附件:1)。

4、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如考生放弃面试或拟聘资格,则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察实施细则》规定的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方法组织考察。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六、公示

体检与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考务信息网站,为期一周。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从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2、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简章》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hs.gov.cn/)

通化人才市场网站(http://thrc.th163.jl.cn/)

通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thwsj.gov.cn/)

2、考务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thwsj.gov.cn/)为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网站。

3、政策咨询电话:0435-3214803。

监督举报电话:0435-3212120。

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通化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
吉林国文医院有限公司
吉林国文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公主岭市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卫生人才网·万行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02-2024 版权所有
运营商:杭州万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0105202007290016
营业执照: 91330105749471461Q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50052 - 浙ICP备15001488号-9
国资委、教育部、发改委特别支持的全国百家诚信人才网站联盟活动倡导单位 中国诚信企业联盟:LMGR6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