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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2012年二季度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2-05-15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0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2012年第二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它要求: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现役军人;(8)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9)具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2、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和在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简章》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点击政府信息→部门信息公开→人力社保局→公告通知)上予以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 月28日至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云阳县四大家办公大楼原人事局605室)。
  联系人:温向力、黄琴,联系电话:023—55129700。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 届毕业生应持《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从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 2张(黑白、彩色均可)报名。云阳县外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报考教育系统幼教、中职及中 小学的考生,报考岗位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原件于2012年6月14--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教育系 统幼教、中小学和职教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校医岗位、乡镇卫生院(不含财会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基础知识》;其余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财会岗位)所有岗位考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
  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特殊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为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3、面试。同一招聘岗位人数,10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1.5的比例确定,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 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属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人选依据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 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招聘岗位实际情况,教育系统(不含校医岗位)所有招聘岗位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其余事业单位(含校医岗位)所有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 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以下的,考官组须作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 需求条件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 考生中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核
  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指标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教育系统、乡镇卫生院、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学科(专业)类别公布具体岗位后,按所报考岗位和学科(专业)类别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具体招聘单 位,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择单位时若遇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分别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 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照报考岗位条件应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否则不予以聘用。报考教育系统的2012年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中心非师范类考生,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第二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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