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山东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首页  >  公立医院招聘  >  浙江公立医院招聘

2012年上半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2-06-01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全区共招考49名,详见《2012年上半年镇海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截止至2012年6月底止,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3、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高于岗位要求学历、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考。社会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要求为“全日制”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要求为镇海区户籍或镇海区生源(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
5、留学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考统一按岗位招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9-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镇海区人力资源市场(招宝山街道工农路1号)。
3、报名所需携带的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相关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报考者填写《镇海区公开招考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到镇海人事人才网站www.zhrsrc.gov.cn下载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包括宁波石化开发区招考岗位),并按报考岗位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5、收费: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
6、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招考岗位数1:3倍的比例,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岗位指标。
7、考生于2012年6月13-15日,自行到镇海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科目,满分为100分。部分岗位(具体岗位《需求计划表》已注明)加考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综合科目成绩、专业科目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镇海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笔试后,全区统一分别划定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各单位招考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四)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各单位招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五)考察
考察参照《201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录用办法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简章由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媒体刊登的公告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
咨询电话:0574-86290194
举报电话:12388
 
 
附件:12012年上半年镇海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2、镇海区公开招考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最新招聘
杭州富阳富春中医院
杭州富阳富春中医院
杭州-富阳区
桐乡东方医院
桐乡东方医院
嘉兴-桐乡市
宁波镇海第二医院
宁波镇海第二医院
宁波-镇海区
杭州市拱墅区长庆潮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下城区妇幼保健院)
杭州市拱墅区长庆潮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下城区妇幼保健院)
杭州-拱墅区
富阳汪木英中医骨伤医院
富阳汪木英中医骨伤医院
杭州-富阳区
杭州方回春堂桐庐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桐庐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桐庐县
绍兴新昌县张氏骨伤医院
绍兴新昌县张氏骨伤医院
绍兴-新昌县
浙江省磐安骨伤医院
浙江省磐安骨伤医院
金华-磐安县
义乌稠州医院
义乌稠州医院
金华-义乌市
 杭州市西湖区袁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杭州市西湖区袁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杭州-西湖区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卫生人才网·万行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02-2024 版权所有
运营商:杭州万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0105202007290016
营业执照: 91330105749471461Q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50052 - 浙ICP备15001488号-9
国资委、教育部、发改委特别支持的全国百家诚信人才网站联盟活动倡导单位 中国诚信企业联盟:LMGR6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