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现根据《关于印发顺德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聘任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顺组通[2011]85号)精神,本中心定于今年11月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规定(省政府139号令第十四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热爱社区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五)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只能报考职位表中相应的一个岗位;
(六)其他:年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
二、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另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能力,笔试合格后,依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和面试安排等将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
(三)技能操作考试。护理岗位、信息岗位和医疗岗位需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四)成绩计算方法。护理岗位、信息岗位和医疗岗位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公卫、医技、药剂、财务岗位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入围名单将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布拟录用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入选对象,并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7 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七)如某一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则招录人数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按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
(八)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并按照本中心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由本人自谋职业;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二)薪酬待遇。按乐从社区卫生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2012年12月7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00时-5:00时)。
(二)报名地点:报考者自行到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办报名(咨询电话附后)。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统一A4纸复印)、简历、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证件的复印件及相片恕不退回)。
(四)咨询电话和发布网址:
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338928
乐从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28338830
乐从镇政府网址:http://lecong.shunde.gov.cn
(五)监督电话:0757—283311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