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山东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首页  >  公立医院招聘  >  福建公立医院招聘

2013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发表时间:2013-01-14

因工作需要,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拟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岗位条件相符合的学历、学位,本科学历的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需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护理人员不作此要求。

4.需工作经历的岗位、康复科4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2岗位、药学部岗位2除外)。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见表格中“其他”栏。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公布。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1日---- 1月25日

2)报名方式: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附表1,签字后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自荐材料(自荐信、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后,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笔试前作现场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5)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编:350122

3.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的方可开考,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合计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2)医院成立考试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工作。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医院纪委监察部门对考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3)考试时间: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时间(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fjtcm.edu.cn/)。

四、确定人选

组织考核合格的人选体检。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和相关待遇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将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不安排住房。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编:350122 联系电话:0591-22869212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3年1月11日

附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最新招聘
江田镇克明村卫生所
江田镇克明村卫生所
福州-长乐区
福建省莆田南方医院
福建省莆田南方医院
莆田-城厢区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卫生人才网·万行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02-2025 版权所有
运营商:杭州万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0105202007290016
营业执照: 91330105749471461Q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50052 - 浙ICP备15001488号-9
国资委、教育部、发改委特别支持的全国百家诚信人才网站联盟活动倡导单位 中国诚信企业联盟:LMGR6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