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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3年3月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3-03-05

2013年3月浙江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是浙江省省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单位位于温州市。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方向)要求
学历学位
备 注
口腔科医师
11
口腔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牙体牙髓、牙周、粘膜、口腔颌面外科、修复、正畸等方向)
硕士或博士
第一学历须为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

注:1、学历学位为硕士的要求为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为博士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届别不限。2、2006年及以后的大学英语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以雅思6.5分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等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温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zmc.edu.cn/);
2、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dentist.ac.cn/,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3月11日。
2、报名方式: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zhaopin.wzmc.edu.cn/zpsys/。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之前投过简历者需登陆报名系统平台重新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招聘条件对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但因工作岗位急需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的,经研究并商相关部门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性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应聘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需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折合)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口腔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
笔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根据笔试及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英语口语水平、临床操作水平、教学讲课水平、综合素质水平,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最终将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需求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环节。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医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13号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院办
邮编:325027
联系人:薛老师 0577-88066009
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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