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解决医学类紧缺专业招聘难问题,经研究,决定赴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应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
详见《富阳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方式
1.由卫生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赴医学院校进行专场招聘,进行面试等考核,合格后签订就业意向书。
2.在富阳市集中进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1.2,如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专业岗位计划1:1.2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报名
1.携带材料: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2寸照片二张,其他材料(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等)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2.现场报名地址及时间:
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2013年3月16日上午
其他学校:详见相关高校网站。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面试
面试在各高校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业务处理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笔试。
(二)笔试
笔试地点设在富阳,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和统一阅卷方式(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医学综合理论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七、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市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进行管理。
十、其他事项
1.进入考察后,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不予递补。
2.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能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富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33850、0571-63323107
附表:富阳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有关招考的详细情况可查阅
富阳卫生网(http://www.fyws.com.cn)
富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阳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