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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淄博市市属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表时间:2013-03-22

按照《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淄人发[2009]26号)和《关于公布201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计划的通知》(淄人社发[2013]28号)规定,结合我市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实际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2013年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派遣期内的2011、2012年毕业生)。具体为: 

(一)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3、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3); 

4、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及港澳台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报名后未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可按照公示的空缺或不满比例的岗位情况,参加第二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2013年3月30日9:00-4月3日16:00  

第二阶段报名: 2013年4月7日9:00-4月8日16:00 

审查时间: 

第一阶段审查:2013年3月30日9:00-4月4日16:00 

第二阶段审查: 2013年4月7日9:00-4月9日16:00 

报名人员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sdzb.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有关电子版影印件(照片、学历、学位、专业、报到证、就业推荐书、成绩单、量化赋分因素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等;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等材料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的中文对照译文),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部门(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其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要拒绝其报名并说明理由。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将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学历层次相同的,按照报名人员是否中共党员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荣誉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量化赋分标准为:中共党员1分;国家奖学金3分;省级优秀毕业生3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2分、省级奖学金2分;校级优秀毕业生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1分,校级奖学金1分。量化赋分可以累计,但同一赋分因素不累计。奖励荣誉等因素限研究生学段获得(本硕连读的按后三年学段,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按本科阶段后三年学段)。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2013年4月11日-12日将《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核范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8)报市人社局。

(三)考核

考核工作采用实地考核或面试考评方式进行。

1、实地考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面谈和综合考核。

2、面试考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业内专家、组织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领导组成专家考评组,对考核人选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26日。

考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实地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面试面谈可从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单位或考核组需全面评价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向部门(单位)领导汇报后提出聘用意见。

(四)审核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并将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于2013年4月29日-30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

1、审核内容。(1)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规定的“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目录范围内;(2)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是否达到有关要求,填写奖励荣誉等是否属实; (3)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4)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

2、审核程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行政关系转移等手续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监督电话:市纪委干部室0533-3182064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7。

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规定执行。

附件:
1、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国家“985工程”高校名单
3、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目录
4、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5、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表
6、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
7、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8、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核范围人员花名册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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