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是一家集医疗、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精神卫生专科机构,中心连续获十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现设门诊部(心理咨询)、住院部、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部、康复部。中心精神是:精诚、仁爱、创新、和谐。中心有中高级专技人员50余人.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精神科医师。
一、具体招聘条件:
(1)品德优良,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2)大学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
(4)应届生须经上海市统一规范化培训。
二、待遇及相关政策:
(1)经上海市统一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一经录用,优先进入事业单位编制;
(2)其他符合进编条件者,医院将按区卫生局规定积极办理进编手续;
(3)一经录用即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4)经上海市统一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录用后,医院将视情况给予2—10万元的奖励。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49号 邮编:200232
收件人:人事科 吴老师 电话:64560088-307
电子邮件:lhddyy@126.com (附件请注明应聘精神科医师)
有意者请通过电话或邮件与我们联系,来件请附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专技资格证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