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常设岗位(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盐田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四级职员(正高级)1名、七级职员(副高级)2名、十级职员(中级)1名、十一级(初级)职员2名;盐田区盐港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职员(副高级)10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中选聘的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盐田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选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日期截至2013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7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电话: 0755-25228513、25293161;联系人:黄先生、甘先生)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513室(邮编:518081);电子邮箱地址:ytqwsj@163.com。
(三)报名材料:符合本公告及公开选聘职位条件者,可到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材料,亦可先发电子版至报名电子邮箱,在考察考核时再提交纸质材料。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深圳市盐田区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属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事后须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位无要求的不需提供)、所在单位聘书及聘用合同(非经国家统一考试的广东省外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事后须通过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认定程序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查询);
5.婚姻状况和已婚人士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此两项材料可先由个人提交情况说明,办理聘用手续时补交正式材料;
6.其他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四、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资质评分、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考核考察主要对考核人选的实际业务能力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评分,具体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2012年8月25日之后,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所聘人员入职后的岗位聘任按深圳市现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三)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开选聘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1.深圳市盐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2.深圳市盐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