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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辽宁沈阳市于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3-09-24

根据工作需要,经于洪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设置:(此次招聘19个岗位共计20人)
1.区人民医院5人:临床(骨外)1人,临床(麻醉)1人,护理(血透析)2人,护理(手术室)1人;
2.于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全科)1人;
3.城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临床(全科)1人,护理1人;
4.陵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全科)1人;
5.造化卫生院2人:临床(妇产科)1人,临床(内科)1人;
6.马三家中心卫生院护理1人;
7.平罗中心卫生院2人:临床(普外)1人,临床(内科)1人;
8.光辉解放卫生院临床(内科)1人;
9.光辉老边卫生院临床(内科)1人;
10.大兴卫生院3人:临床(普外)1人,临床(内科)1人,护理1人;
11.卫生工作者协会护理1人。
(二)岗位性质: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并享受“五险”待遇;不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在取得相应资格前发放见习期工资。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具体资格条件
1.所有岗位要求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报考临床岗位要求具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岗位要求具有医学院校护理类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须具有医学院校护理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临床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2012、201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30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按照提示进行学历验证(中专除外)。
2.报名地点:于洪区卫生局401室(于洪区黄海路8号),联系电话:25833331。
3.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除外),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以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护士证等。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报名者所持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4.以不少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笔试结束后,在于洪区政府网公布。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七、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权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4.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于洪区政府网上公布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附1:报名信息表
附2:学历验证须知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
附1报名信息表(1).doc
附2学历验证须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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