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精神,拟为镇安县医院、镇安县中医医院、镇安县妇幼保健院3所医院及部分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其中:县医院10名,中医院8名,妇保院7名,镇中心卫生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待遇:
1. 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三)参加现场招聘会应提交资料:报名采取现场验证、资格确认的方法进行,应届生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往届生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到证》上填写的派遣单位解除合同协议书、现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以上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考生填写《求职个人登记表》予以报名,并参加现场面试。现场招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914-5339196 0914-5336271
附件:镇安县县直医疗单位及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
镇安县卫生局
2014年3月18日
镇安县县直医疗单位及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