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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5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4-06-16

根据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事局《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朝人事发[2007]11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11]152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对朝阳市龙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需的医学检验、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士学位,2013、2014年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所需专业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医学检验专业人员3人,预防医学专业人员2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辽宁.龙城在线),下载并填写《朝阳市龙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应聘者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证明需注明入学时间及所学专业等内容)、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等招聘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7室报名(朝阳市黄河路5段1—6号)。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报名应聘的每一位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要查看所提交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并到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网站对提交的毕业证、学位证进行查询、比对确认,同时核对报名登记表里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签发准考证,每名考生交纳考务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本人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辽宁.龙城在线)上公布,请考生报名后及时注意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应聘医学检验岗位的,笔试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应聘预防医学岗位的,笔试预防医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三)面试

面试采用考录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进行,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不足1:2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辽宁.龙城在线)上公布,请考生笔试后及时注意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考核

1、体检。体检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体检人选,再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体检不合格,每一空出岗位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医院为具有体检资格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核。被考核人员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在校的,由所在大学、学院的学生管理部门出具上述内容证明材料,已毕业不在校的,由所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出具上述内容证明材料。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选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约定相关事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从上岗之日开始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填写《朝阳市龙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备案表》,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合同书(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内),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备案。被聘用人员未按用人单位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应聘人员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上岗后,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某个岗位的每一个招聘计划数额需达到2人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将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辽宁.龙城在线)上公布,经资格审查已符合报考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被聘用人员为在校生的,应于2014年7月31日之前,需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招考部门核验(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或提交后经核验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

(六)被聘用人员需在试用期内向招考部门(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毕业生档案,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提交后经核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应聘人员自报考至应聘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负。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咨询电话:0421-3721099

朝阳市龙城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21-3885335。

附件:朝阳市龙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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