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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4-10-24

根据我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韶关市中医院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总占地面积28403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6567.87平方米,开放病床520张,由院本部、和平分院、十里亭分院和中药加工场组成,内设18个临床科室和8个辅助科室,医院拥有如螺旋CT机、DR、移动式X射线机、麻醉机、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关节镜、腹腔镜、宫腔镜、钬激光、射频机、呼吸机、体检车、系列康复设备等现代仪器设备,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创建单位,广东省中医名院创建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及职位代码岗位类别等级招聘人数招聘对象招聘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专 业学历 (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其它条件
中药剂师2014001专技十二级1不限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B100802中药学B100806中药资源与开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士)毕业以上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学历学位、所学或所从事专业要求详见附表1;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4.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7日;

3. 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南路64号中医院人保科

4.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验证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②《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③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及电子版(张贴在报名表,相片电子版请用姓名+报考单位作为文件名,用于制作准考证)。

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的人员单位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当天开考前半小时,在考场办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中药剂岗位以中药学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3楼会议室。

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11月11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综合成绩60%。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部分岗位增加试工环节。

2、面试评委由7-11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现场公布分数。

3、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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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计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0751- 8176993、876410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他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韶卫办〔2011〕26号),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64102

点击下载:

韶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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