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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部分乡镇卫生院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4-11-06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根据河北省人社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4】14号)精神,决定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为我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要求

廊坊市部分乡镇卫生院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名额和要求详见《廊坊市部分乡镇卫生院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河北省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相关专业志愿者;河北省执行中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陆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或廊坊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 )自行下载《廊坊市部分乡镇卫生院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后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2-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报名地点:廊坊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

(4)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期满合格证(基层项目在岗服务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开具的在岗服务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二份。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4、市人社局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填写的《廊坊市部分乡镇卫生院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上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考生需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免交考务费。

5、报名结束后,经市人社局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后,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相关证件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19日-21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

(二)笔试(2014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

2014年12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考生名单,考生可在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上查询。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和岗位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划定。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可于2014年12月10日-12号到廊坊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2014年12月13日)

1、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岗位的综合能力、与职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态仪表、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2、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核(2014年12月30日前)

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

对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核;若再相同,按从事基层项目服务经历较长者优先进入考核;若再相同,全部进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2014年12月19日公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生可在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上查询。

对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会同卫生局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考核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拟聘用人员提出书面考核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2015年1月9日)

市人社局负责对通过考试和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七)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在2015年1月底前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就业、编制、计划、工资、保险等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报到、工作转移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核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讲求诚信,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认真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8663732

附件下载:

1_廊坊市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廊坊市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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