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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自聘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4-11-26

为加强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人才梯队建设,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根据县政府和卫生领导组研究意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自聘人员,其中临床人员2名、护理人员3名、医学影像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此次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见《2014年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自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历要求:临床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影像专业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护理专业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临床及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专业及资质要求:临床人员为临床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护理人员为护理专业毕业,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医学影像人员为医学影像专业毕业;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日—4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临床及中西医结合、护理及医学影像专业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自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先向原单位辞职。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2月10—12日,领取地点在原报名处。

临床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护理专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医学影像专业经批准可降低比例按1:2开考。

六、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临床及中西医结合专业、护理、医学影像专业: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总分成绩在“寿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七、录取方式

本次招聘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考生笔试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卫生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写出聘用报告,报经县医管办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未能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待遇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书,与卫生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购买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由县卫生局领导组全程监督,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本次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寿县卫生局”网站进行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0564-4660075

监督电话:县卫生局 0564-4022175

(原标题:2014年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自聘人员公告)

附件下载:

1.2014年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自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rar

2.2014年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自聘人员审查表.doc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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