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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120名合同护士简章

发表时间:2015-07-31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5年7月2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合同护士,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在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纪检的监督下,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具体负责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护理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7日至1997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四、招聘职数

自主招聘合同护士120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网址:http://www.nmgyy.cn/)。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3日至8月9日18:00。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3.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或大专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院校、专业)。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8月3日至8月10日18:00。

6.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应聘人员交费时间为2015年8月7日至8月11日24: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应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在报名网站。

3.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3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相片及考务费50元(对于面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资格复审时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的证件在准考证上注明。

6.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封闭问答、评委评审打分的方式进行,问答统一使用汉语言,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布成绩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医院招聘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1.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递补。

3.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及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一年。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合同人员管理,聘用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合同人员标准执行,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一年试用期满,医院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工作期间,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它事项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71-3283245

原标题: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120名合同护士简章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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