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考核选拔部分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团结同志,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强,勤政廉洁,有奉献精神;
(四)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须是学科带头人、技术能手,医德医风好,能团结和带领科室创新性开展工作;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各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 | 专业 | 年龄 | 学历、职称 | 工作年限 |
投诉受理科副科长 | 专业不限 | 49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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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综合科主任 | 医学专业 | 54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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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副主任 | 医学专业 | 49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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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副主任 | 医学检验专业 | 49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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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计算截止2015年9月30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前,报名者填写《中层干部岗位申报表》,并提交相应资料。
(二)地点:医院组工人社科
(三)联系方式:2119309
乐山市人民医院组工人社科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