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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5-09-28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19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青卫人〔2015〕54号)等规定,省疾控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条件等详见《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需求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2015年9月28日-10月15日(10个工作日),持以下材料到省疾控中心10楼综合办公室(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5号)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荐书》,并附各类获奖证明、奖状、资格证、等级证等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考核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考核审查,考核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统一参加由省疾控中心自行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与面试。

各类专业应聘人员均需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为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省疾控中心11楼大会议室。具体要求为: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察。

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由省疾控中心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2.由省疾控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疾控中心网站进行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录取。

最终录取人员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12月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省疾控中心报到,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同工同酬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工作中相关招聘公告、报名人员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等信息,均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疾控中心网站公布,接受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当随时登录省卫生计生委和省疾控中心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及笔试、面试成绩通知等。

(三)咨询电话:省疾控中心综合办0971-8808538、8802569。

(四)监督电话: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971-8239557、驻委纪检组0971-8244603、省疾控中心纪委0971-8801628。

原标题: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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