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山东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首页  >  公立医院招聘  >  河北公立医院招聘

2016河北滦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岗位高层次医疗专业技术人才10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6-08-02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经承德市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滦平县中医院急需岗位高层次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复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选聘麻醉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研究生10名。其中专技A(医学影像学专业)1名,专技B(麻醉学、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9名,不定各专业具体名额,招满为止。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大学研究生学历的,要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高校毕业生,40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中医院2016年公开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截止报名结束前,属于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8月1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pxrsj.gov.cn/)和滦平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此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选聘岗位。

报名网址: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pxrsj.gov.cn/)。

报名时间:8月8日8∶30至8月17日17∶30

缴费时间:8月8日8∶30至8月18日17∶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费1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上发布的面试时间为准,登录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医学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专业能力。

4.医学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时间为10分钟,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选聘程序,等于或高于80分的,按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下一选聘程序。

6.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

医学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在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官由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测评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监督。具体操作按实践技能测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

(四)资格复查及确定拟录取人选

1.对面试合格人员,由滦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经资格复查合格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学历较高者(若学历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③实际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经确定的拟录取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滦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包括审档、政审和资格复查等)。

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取消录用资格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公示

对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安置到县中医院相应岗位工作,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调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8581227


附件1:滦平县中医院2016年公开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2016年滦平县中医院公开选聘急需岗位高层次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须知.doc

最新招聘
保定市第七医院
保定市第七医院
河北-保定
承德市第三医院
承德市第三医院
河北-承德
承德市康养医院
承德市康养医院
河北-承德
廊坊佑民康复医院
廊坊佑民康复医院
河北-廊坊
武邑县医院
武邑县医院
河北-衡水
河北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河北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河北-秦皇岛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
河北-秦皇岛
秦皇岛市第四医院
秦皇岛市第四医院
河北-秦皇岛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河北-秦皇岛
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河北-秦皇岛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卫生人才网·万行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02-2024 版权所有
运营商:杭州万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0105202007290016
营业执照: 91330105749471461Q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50052 - 浙ICP备15001488号-9
国资委、教育部、发改委特别支持的全国百家诚信人才网站联盟活动倡导单位 中国诚信企业联盟:LMGR6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