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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残疾人员1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6-08-25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残疾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非智力、精神类残疾人,且身体条件必须适应岗位要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门户网站(http://www.hncdc.cn/)下载填写《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考核招聘残疾人员报名表》,上传一寸免冠近照,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的邮箱(hncdcrsk@126.com)。

(三)考试形式

考试以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我们将会电话通知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前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应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根据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招聘职数,从报考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核、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三、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65230533、65394153

邮箱:hncdcrsk@126.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0号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06 室组织人事处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99805


附件: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聘残疾人员报名表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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