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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温岭市护理人员招聘2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6-09-09

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等有关规定和市议军会议精神,拟在全市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2名(箬横中心卫生院、泽国镇卫生院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9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或温岭市生源的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2.女性,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五官端正;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二、报考程序

(一)目测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前先参加目测初检,检查项目为身高、体重和视力。其中身高要求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右眼裸眼视力4.6以上,左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目测合格后,进入体检人员不再进行上述三项检查。

目测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目测地点:温岭市卫生进修学校(太平街道岙底杨路62号)。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办法:目测合格的人员,携带《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目测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市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交纳考务费80元/人。

报名时间、地点同目测时间、地点。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最高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者,则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择岗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温岭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已择岗的考生须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等材料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已就业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的人员需先在石塘雷公山哨所工作两年,两年后由市人武部考核鉴定,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215940


附件1:温岭市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报名表a.doc

附件2:温岭市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目测表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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