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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繁峙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80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6-11-03

按照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拟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共130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75名,差额事业单位5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繁峙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1日至196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1日至1971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1日至197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7、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繁峙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8、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山西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1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

(一) 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通过繁峙县人民政府网(www.fanshi.gov.cn)、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受报名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1、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01—45岗位报名时间(3天):2016年11月6日—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46—71岗位报名时间(3天):2016年11月9日—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繁峙县宝山中学(地址:繁峙县城滹源大街东头)

报考者持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好的《繁峙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照相登记报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件,如无证件,由服务单位出具证明。
2、资格初审

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交验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资格。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对专业有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50元。

报名结束后,若报考岗位出现空缺,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核减的名额将调剂到同专业其他岗位,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因报考岗位核减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如本人不按时改报即视为放弃,考务费如数退还。

现场改报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改报地点:繁峙县宝山中学(地址:繁峙县城滹源大街东头)

3、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繁峙县宝山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比例为1:2。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规定,报考乡镇卫生院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不达面试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01—45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46—71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请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入围人数不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初步入围的人员,由本人到现场须携带准考证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报招聘领导组提出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意见。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忻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尚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退役的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和征集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顺延递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

面试前繁峙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要拟定面试实施方案,上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用时为10分钟。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不达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核(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请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2、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繁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考察)表》并提交繁峙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

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咨询电话:

繁峙县人社局 0350-5526544

监督电话:

忻州市人社局 0350-3309059

繁峙县监察局 0350-5523546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6年繁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附件2:2016年繁峙县报名登记表(有照片).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16年山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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