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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44名)

发表时间:2016-11-22

                互助土族自治县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实现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互助县县级公立医院自主聘用人员岗位薪酬管理工作方案》(互医管会〔2016〕6号)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临聘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且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本单位除名、辞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均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


3.年龄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如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90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4.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试条件。护理人员报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单。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方法


 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应专业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从公示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到互助县中医院行政楼三楼护理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并如实填写《互助县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联系电话0972-8324518    0972-8324501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2.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课目二门:公共基础知识和基础医学。


(2)领取准考证时间:


  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18:00前,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笔试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或核减的,给考生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将由用人单位会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视笔试、面试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3.面试:


(1)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费:报名费用总计2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进行初审,具体由医院自主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对报考人员按照岗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互助县政府网、互助信息港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名单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上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医院自主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3年。


2.聘用人员享受《互助县县级公立医院自主聘用人员岗位薪酬管理工作方案》(互医管会〔2016〕6号)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医院自主招聘领导小组和相关科室要严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公示内容均在互助政府网、互助信息港中进行公示,并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卫生和计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1:

互助县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

互助县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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