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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引进34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表时间:2016-12-13

根据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2〕15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实际,经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名额34个。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雁江区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及以上,45岁以下(岗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18周岁及以上”是指1998年12月2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2月21日(不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2月21日(不含)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21日(不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2号楼4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3.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贴上照片),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在编在职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采取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5日(星期日)。考试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技能操作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道面试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人事考试网。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聘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引进人才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聘用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证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引进人才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按照《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引进办法》(资雁委办发〔2012〕156号)和资阳市雁江区委四届95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聘用)合同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履行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义务。最低服务期限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

四、纪律及其他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全程由区监察局实行监督。

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反映,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本次引才工作。本公告由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引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技能操作、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6年资阳市雁江区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表.rar

附件2:2016年资阳市雁江区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rar

附件3: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引进办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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