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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中牟县卫计委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6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7-03-02

为满足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业务开展需要,科学公正选拔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2017年,县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结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526人。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拟招聘364人、乡镇(社区)医疗机构拟招聘162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直医疗卫生机构(364人)

1、县人民医院(82人)(见附件)

应聘条件及要求:

医疗、医技、药学实用人才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形象佳,男性身高170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

(2)中级职称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修一年并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2年经历;

(3)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在50周岁以内,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修一年并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2年经历。

应聘学生条件:身体健康,形象佳;男性身高170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

护理实用人才条件:

(1)身体健康,形象佳,女性身高165厘米;

(2)护师,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具有在二

级甲等医院工作2年或三甲工作1年。

2、县中医院204人(见附件)

3、县妇幼保健院77人(见附件)

备注:

(1)以上人员身高160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若研究生人员不够,则录用全日制本科人员。

4、县卫生防疫站1人

临床医学专业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因工作任务特殊,用于结核病防治门诊,要求男性,由执业资质者优先。

(二)乡镇(社区)医疗机构(162人)(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各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资质和能力;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目前县卫生计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6、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县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工作。招聘过程及后续相关信息在中牟卫生计生信息网(www.zmws.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一)发布公告

中牟卫生计生信息网、中牟县电视台、县卫生计生委机关及各医疗卫生机构显要位置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有学校出具学历、学制证明,具体内容、格式与毕业证相符。

4、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由本人填写《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统一汇总《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附件3)。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中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楼109室(中牟县商都大道与听篌街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联系电话:0371-62156190。

四、考试

2017年3月17日—18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到中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楼109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总成绩加6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总成绩加4分;具有护理资格证者,总成绩加3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公示成绩:笔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总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1:2比例的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确定。结果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017年3月23日在中牟卫生计生信息网公布。

符合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免笔试,笔试成绩按照同专业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算。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方面重点考核考生拟录用岗位的相关业务能力。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满分100分。

2、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所持证件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考试及聘用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面试地点:届时在中牟卫生计生信息网站公布。

4、公示成绩:面试成绩按40%分值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果当场宣布。

最终录取结果在中牟卫生计生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和资格审查

(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同时列入体检和资格审查。

2017年3月31日上午7:30体检,体检人员要注意体检时间,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无证件、迟到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并被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6:00—2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依据体检情况,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2017年4月1日—4月5日,在中牟卫生计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17年4月6日上午9点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七、相关事项及待遇

报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如拟应聘单位未录取,同意调配乡镇医疗机构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高学历人员。

拟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其他拟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县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2、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181002、0371—6215660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牟县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4:

1. 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县直医疗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 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 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4. 中牟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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