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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锦州市卫计委招聘公告(274人)

发表时间:2017-04-07

锦州市卫计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74名,其中:市中心医院109名、市第二医院26名、市康宁医院8名、市妇婴医院67名、市传染病医院15名,市中医医院27名,市口腔医院4名,市中心血站5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0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2日(含)以后出生),2017年锦州市卫计委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中其他条件另作要求除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要求职称、医师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17年4月12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统一发布,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8:30-14日16:30

2、报名地点:锦州市卫生大厦二楼(锦州市府路55号)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明(2017年毕业生出具学校证明或学生证,要求高中起点的需出具高中毕业证)、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考核

考核由锦州市卫计委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形式等相关事宜经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或考察未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公布。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量自行确定。

本公告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7年锦州市卫计委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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