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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2名)

发表时间:2017-07-10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6]36号)及市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本溪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17﹞72号)文件要求,我县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此次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编制、岗位聘用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入编后,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2017年我县拟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其中:县第二人民医院1名,县第三人民医院1名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截至2017年7月10日,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全科医疗岗位职责。


3.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4.年龄40周岁(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于7月10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等须向考生告知的内容。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县人才服务中心通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现场改报其他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


考生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时时关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9日 16:00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本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县政府后楼八楼817)


报名咨询电话:024-46829325(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2017年本溪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号:考生于2017年7月20日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告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验,包括生理学、解剖学、诊断学,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面试


1、参加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


4、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核工作由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计局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公立医院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激励与保障政策


1.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2.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卫生计生局考核批准,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一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五、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考试收费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17年本溪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17年本溪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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