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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204名)

发表时间:2017-07-25

根据全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8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州人社局统一部署,统一发布招聘简章,统一报名及笔试时间,统一确认聘用资格。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1、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至1999年8月7日期间出生),县乡事业单位及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简介表;

6.招聘范围为面向县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报考县市;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17年7月24日前。正在我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州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所服务县市或面向全州范围以上的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但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保靖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只进行笔试,需按规定要求网上报名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17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30)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报名联系方式见《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联系表》(附件2)。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网站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xxz.gov.cn/)“2017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除标注需提前进行资格审查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的选报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州直的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认定,报考县市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县市人社局认定。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5)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6)网上报名在未进入网上缴费界面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点击确认进入缴费界面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需提前进行资格审查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1)报考面向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须经所报县市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凤凰县禾库镇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动物防疫员”、 凤凰县公安保障服务中心“山江派出所勤务工作人员”、 凤凰县两林乡社会事务服务站“社保专干”,须于8月10日上午9:00前到报考县人社局参加相关语言测试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2017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100元。缴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使用建设银行储蓄卡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 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7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每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进行资格审查。如笔试总成绩相同, 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同上方法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除标注只需笔试的岗位外,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权限及内容。报考州直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州人社局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证明,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证明,“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五)面试考试

州直单位的面试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报州人社局审定后,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的由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或试教、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成绩合成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湘西州民族艺术学校“舞蹈教师”、 湘西州民族文化馆“舞蹈专干”及“ 音乐专干”、 湘西武陵山民族文艺传习中心“舞蹈演员”、 龙山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二)单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单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报考州直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面试、报考县市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县市人社局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医院进行。报考州直的由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县市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州直的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县市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考核放弃或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州人社局审核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州直的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市的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报考人员须注意的其他事项(详见附件4)。本招聘简章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43-8713162

考务咨询:0743-8222104

技术咨询:0743-8265057

附件:

附件1-1: 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州直)岗位简介表

附件1-2: 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特别提示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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