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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绵阳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7-08-16

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从事卫生计生信息化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从事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指导、质量监测和评审工作。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年龄可放宽

2.文化程度: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计算机、软件开发、物联网、大数据等相关专业,熟悉办公软件及计算机应用,有从事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医疗卫生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政审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场资格审核、办理劳务派遣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法定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绵阳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绵兴东路50号七楼)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不予退回,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由三名及以上考官独立打分,总平均分数则为考生最终成绩。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机构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

(四)政审

主要审查拟聘用对象的家庭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证明材料。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签定用工合同

1.入选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上岗之日即与本中心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双方均可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后解除劳动合同。

2.派遣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按3000元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每人每月工资4500元左右(含单位负责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公示及审批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信息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本次公招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卫生计生信息与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531898 联系人:余晓玲

用人单位: 绵阳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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