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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农垦红色边疆农场卫生系统招聘医务人员公告(5名)

发表时间:2017-09-12

因前期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报名未能达到《红色边疆农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规定1:3的比例要求,经医院申请,农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重新招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5人。其中临床医生3人,医学影像1人,药剂1人。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格条件

(1)临床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B、具有普通中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2)医学影像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B、具有普通中高等院校医学影像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3)药剂招聘条件:

A、取得药剂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临床药学或医学专业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B、具有普通中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相关资格条件解释:年龄30周岁以下系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系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招聘公告在红色边疆农场信息港网站(http://hs.bafj.cn/)、北安管理局信息港网站(http://www.bafj.cn/)、黑河市和本农场电视媒体上发布。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9月12日

2、报名地点:红色边疆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联系人:谷雪 咨询电话:0456-8239055 13352563090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人员无法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提供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或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协议并加盖院校公章 。

上述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填写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红色边疆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红色边疆农场卫生科、人社科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卫生科、医院负责审核执业资格;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核对年龄,有无违法犯罪和前科劣迹及有无信奉宗教行为等。组织部门负责调取拟聘用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 1:3。

(三)笔试

笔试由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本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60%折合总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按40%折合总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以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以40%计入总成绩;汇总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知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

(七)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经色边疆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农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如举报属实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聘用

由农场人社科、卫生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人社科根据管理局人社局审批办理录用人员的调动、落入农场卫生系统人员名册等手续。

五、相关事宜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医务人员,试用期为 6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无违纪违规现象并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按照管局相关文件要求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未入名册前执行月工资1500元)。

(二)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三)应聘医务人员在两年内未考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四)录用人员未入农场卫生系统人员名册前与农场签订劳动合同,入名册后与农场医院签定聘用合同。并由农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农场成立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时厥祥 秦玉国

副组长:李占端 王忠孝

成 员:孟 梅 孟 岩 王晓伟 赵文刚

安云海 陈天贺 宋 娟

七、本方案由红色边疆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6-8239054 (纪委)

红色边疆农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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