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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天长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52名)

发表时间:2017-09-22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编委会、市医管会批准的招聘计划,2017年天长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等部门同意,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天长市编制委员会、天长市医管会、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做好全程指导服务和监督,由天长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天长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 9 月 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 9 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 9 月26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 9月20日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长市人民医院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7年 9月26日- 3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天长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天长市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50-7042105。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聘用备案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护理专业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2017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三),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7年天长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人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适用简化程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10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天长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进入面试的每人缴纳面试费用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7年 10月 10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天长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长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10月20日到天长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天长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申请查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长市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或面试(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或面试(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面试实施方案报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护理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高学历人才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确定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从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面试,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相关信息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卫计委及天长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只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80%)与面试成绩(占20%)的合成成绩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长市人民医院等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护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以上证书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它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长市人民医院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长市人民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在相关部门备案,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安徽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 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7〕59号)规定,和安徽省编办《关于天长市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7〕65号)文件精神,对上述招聘人员进行事业编制配置和社会化用人管理。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天长市纪委信访室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550-7770439)。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能分工,会同天长市人民医院负责解答。

附件:

1、2017年天长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7年天长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天长市人民医院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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