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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麻章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6名)

发表时间:2017-11-3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精神,为解决我区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我区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共6名。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卫生院、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卫生院各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参加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7.麻章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卫生院的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3.现场报名地点:麻章区麻章镇富通路麻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麻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516室)。

  4.联系电话:0759-2722019。

  (二)报名材料。

  1.填写《麻章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份,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建议为白色底;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其余2张贴于1张空白A4纸)。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证明材料(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5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

  7.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规定,2014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麻章区卫生计生局负责。

  2.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麻章区卫生计生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审核的,由麻章区卫生计生局向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报名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麻章区卫生计生局取消报考资格并告知报考人员;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卫生类,具体为《通用能力测验》(卫生类)和全科医生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麻章区卫生计生局和区人社局视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并在麻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笔试时间:初定在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具体时间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按准考证规定的地点。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依次按卫生技术资格、全科医师培训年限、医学专业学历从高到低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考察

  麻章区卫生计生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递补调剂和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岗位调剂和聘用规定如下:

  (一)报考特岗全科医生的人员原则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由用人单位聘用前2名。

  (二)当用人单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由麻章区卫生计生局在其他用人单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第3名之后(含第3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

  (三)报考特岗全科医生的人员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予办理入编,由用人单位与特岗位全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十、薪酬待遇

  (一)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账户。

  (二)对于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服务单位为其办理。

  十一、人员管理规定

  (一)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要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二)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期内,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十二、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麻章区卫生计生局受理,业务联系电话0759-2722019。

  (二)应聘者和相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区纪委驻麻章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组0759-2873631。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麻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麻章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

  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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