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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耒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0名)

发表时间:2017-12-06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

1、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其中:护理专业52人;助产专业8人;

2、年龄:年龄26岁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含26周岁,下同),具有二级综合医院工作经验一年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具有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验一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从业资格:已经获得护士执业证书或已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正在办理护士执业证书。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耒阳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市卫计局网、耒阳市人民医院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

2、报名地点、方式:到耒阳市人民医院一栋820室(政工科)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需提供的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由本人在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单,如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放宽年龄要求还需提供医院工作经历的证明和购买五险资料。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考生凭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参加临时抽签批次和考试座位。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占50%、面试占25%、操作占25%折合计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操作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操作折算成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

②笔试地点:耒阳市人民医院四栋五楼综合电教室。

③笔试方式:计算机随机命题制卷,随机阅卷、随机评分。

④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医学基础知识占30%,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占70%,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90分钟。

⑤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人民医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①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由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②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结构化面谈采用100分制,结构化面谈时间为7分钟。

③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面试地点人民医院一栋9楼,面试人员名单在耒阳市人民医院网适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操作

操作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4日(星期天),地点耒阳市人民医院三栋11楼示教室,人员名单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致。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第一次体格检查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地点待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解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卫计局的领导下,由耒阳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耒阳市卫计局网和耒阳市人民医院网公布,公布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

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医院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报相关部门备案后,确定聘用资格。被确定聘用的人员 一律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服务五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四、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面试、操作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民医院网公布。

2、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操作、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民医院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医院官网。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纪律要求

1、整个招聘工作由卫计局派人全程监督和指导。

2、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734-4314227(耒阳市人民医院政工科) 

耒阳市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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