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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揭阳市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公告(14名)

发表时间:2017-12-13

揭阳市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公告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以及《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等规定,经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揭阳市户籍(揭东区公立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和揭东区公立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公告之日;揭东区公立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全科医生14名。具体岗位详见《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全科医师合格证等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社会人员获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聘用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同时享受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相应待遇,试用期一年;揭东区公立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获聘保持现有待遇,同时享受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相应待遇。

三、职责、激励及保障

(一)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激励。

1.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福利待遇。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聘期内,按照省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相关规定,由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账户,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2.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3.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12月26—27日下载《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邮箱:jdqwjjrsg@163.com。

2.现场确认。经网上报名后的应聘者应于2017年 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现场确认。

应聘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报名表》1份(贴相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大专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户籍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

(6)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应聘者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手续不完备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概不予受理。

属揭东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仅限于报考所在单位招聘岗位。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临床基础知识和临床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iedong.gov.cn/)进行公示。

笔试工作按高考要求由区卫计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不指定用书)。

六、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在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若招聘单位特设全科医生岗位出现空缺,可从应聘者笔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由分数高的应聘者自主挑选招聘单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并结合行业岗位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区卫计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i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卫计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获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属于非在编人员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同岗位合格成绩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岗位仍出现空缺,可从应聘者笔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由分数高的应聘者自主挑选招聘单位)。调剂人员需按上述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

十、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3655(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情况表》

2.《揭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报名表》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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