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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惠州大亚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8名)

发表时间:2018-01-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有关规定要求,为解决我区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8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包括澳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霞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部产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2个。

  (二)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内科学、儿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儿科学、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8本区卫计系统在职在编医务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二、薪酬待遇

  (一)公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省、市和区规定的薪酬待遇。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补助3年)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期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三)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三、特岗全科医生职责及管理

  (一)职责: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管理:1.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聘用人员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服务期限为五年(含特设全科医生岗位三年),服务期未满五年,个人提出终止合同的需退回省给予的特设岗位补助资金。2.特设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3.特设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所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14日。

  (二)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月26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大亚湾区卫生计生局办公楼602室(大亚湾区澳头中兴北路138号)。

  1.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贴好相片)一式1份;②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④国有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入围面试后需提供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⑤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岗位进行报名,且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证书颁发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未现场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④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⑤报考人员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核。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或招聘岗位所需资格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准考证于笔试前在报名点现场发放。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全科医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不指定用书)。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7人。

  (五)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审档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同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2.本次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部门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本公告由区卫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3061(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股)

  监督电话:0752-5562160(区宣教局纪检组)

  附件:

附件1大亚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表
  

大亚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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