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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梅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8-02-26

梅州市中医医院是一所综合性三级中医医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梅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4、身体健康,能承担夜班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5、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8年3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2017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9日、12日(共三天)。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于报名截止日前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梅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3、现场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梅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门诊大楼六楼A604),联系电话:0753-2336636。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报名填写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1号)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按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直接考察的结果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直接考察的结果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规定,省外来粤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我省确认后方可聘用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确认前被聘用人员按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本公告由梅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梅州市中医医院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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