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14名,其中区级公立医院西医临床岗位6名、中医临床1岗位2名、中医临床2岗位2名、影像岗位3名;镇卫生院临床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2018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1987年4月12日-2000年4月11日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名称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apta.xa.gov.cn)、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www.xahy.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8年4月22日(星期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西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hxrsk@126.com)。
邮件名称请写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区县、单位和岗位(例如:某某+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卫生院+临床)。
3.资格初审:审核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告知本人。
(三)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面试初评、素质测试两个阶段。对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先面试初评,再进行素质测试。报考同一岗位的素质测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控制在3:1以内。
1.面试初评:面试初评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打分,各岗位面试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素质测试人员名单。面试初评成绩不带入素质测试阶段。
2.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打分。素质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素质测试结束,按照岗位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面试初评及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参加资格复审及考察时,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空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出具的政审证明等;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政审证明等(以上均需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团委、人社、教育、民政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的情况。放弃或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公布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照公布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在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示。
2.聘用: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对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再次审核。对公示无异议且符合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签订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在入职30日内到区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
4.本次招聘属基层岗位的,须在招聘岗位服务满五年,五年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029—84822711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1.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西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报名表
附件下载:
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
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