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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夏津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5名)

发表时间:2018-04-23

为加强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整体业务素质,保证医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岗位需求,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备案制,县医院20名,中医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4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423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或夏津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医院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后,应届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将于2018年毕业的证明的扫描件,以“2018应聘+院校名称+姓名+专业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县医院:xjxyyzgk@163.com,中医院:zyybgs3685851@163.com;往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县人民医院政工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8423日至2018428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退回报考者补充。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通过初审报名成功人员于53-5日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夏津县人民医院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还应同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初审,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必须报送相关材料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42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考试

(一)岗位代码01采用面试的方式考试

面试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二)岗位代码0211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考试

1.笔试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预防医学、应用物理学、中医学五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8512日上午 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公示。

2.面试

面试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3.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确定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和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编办、人社局备案后,发放《备案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备案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应聘县人民医院岗位的四证齐全(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证)的研究生本科生、应聘中医院的四证齐全的研究生正式聘用后执行定级工资+绩效+住房补贴,其他人员按工资政策执行现行工资。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人社局和卫计局职能部门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咨询电话:县医院 0534-3215576  3216730

中医院 0534-8211272

     附件1:2018年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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