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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汇星沙--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8-05-24

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是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湖南省人民医院整体托管,作为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运营管理的一所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医院总用地面积14.68万㎡,总建筑面积为22.69万㎡,总投资规模22.18亿元,核准编制床位1200张。医院位于长沙县星沙城区松雅湖湿地公园之滨,处滨湖路以南、特立路以北,东九线、东十线之间。医院项目已纳入长沙县“十三五”重点工程,于2017年启动建设,计划2021年竣工投入使用。

    根据《中共长沙县委、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县区人才工作一体化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长县发〔2017〕14号)要求,为实现“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县”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审议,决定为医院提前储备人才,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258名临床医技人员(其中博士30名、硕士22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长沙县合作办医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计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人民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湖南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协调与组织实施等事宜。医院监审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长沙县内卫生计生系统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2018年拟招聘临床医技人员共258人,其中硕士228名,博士30名(详见附件1、附件2)。要求:硕士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有一年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2岁以下。博士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和湖南省人民医院(http://www.hnsrmyy.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9:00-2018年6月8日17:30。应聘者登陆湖南省人民医院(http://www.hnsrmyy.com/),进入“湖南省人民医院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     3、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应聘者本人请于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公开招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提交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天心阁院区二楼大礼堂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等资格,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也可登录“湖南省人民医院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密切关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根据具体通知登录“湖南省人民医院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必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同时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缺失任一环节均为报名不成功。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硕士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博士岗位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硕士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5%);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1,采用闭卷方式。具体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应聘硕士岗位者,如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工作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以及无竞争岗位的,应聘者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

    博士岗位

    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

    应聘博士岗位者,其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须达70分,如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长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的,须在面试前指定时间(详见面试公告)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士岗位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准考证打印、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硕士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应聘博士医师岗位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师岗位者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查备案后,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在长沙县人民医院建设期间,须到湖南省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轮训及专科学习直至医院竣工试运营。

   (三)待遇:轮训及专科学习期间,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适当住房补贴等相关待遇。长沙县人民医院正式开业运营后,按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办法执行,并可享受住房等相关配套服务。

   (四)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且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学历(学位)证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后方可入编,具体事项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本公告由湖南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0731-86843105

    十、监督电话:湖南省人民医院监审部:0731-83929023

        长沙县卫计局监督审计科:0731-84015702

        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11089 

附件:1、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硕士)岗位表

      2、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岗位表

                                                                 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                                                                             2018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2018年长沙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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