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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大化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8-06-29

为满足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要求,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24个岗位3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8年7月9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 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

(四)具体职位报考条件以《2018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xdh.gov.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股。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在8月27日-3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本次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医学基础知识将分为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公共卫生类、护理类、医技类、药剂及药剂相关专业类等6个类别的测试。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专业方向测试。

2.笔试其他要求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区进行,详见《准考证》。

(3)命题、阅卷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9月30日前。

4.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5.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笔试。无人报考的职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岗位职位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内进行

3.面试组织实施。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 10月13日

面试地点:大化县城区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知书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发放。

6.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分处理。  

(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由面试考场主考官组织进行加试。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2018年 10 月2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6日

七、公示和聘用  

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2018年12月20日前

3. 办理聘用

经县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4.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大化瑶族自治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卫计委人事股:0778-5808179

 

附件:1.2018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18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工作证明(模板).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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