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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8-07-3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1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哈尔滨市口腔医院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哈尔滨市结核病防治所、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哈尔滨市急救中心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http:/ /www.hrbwsj.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8月8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6:00截止,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2018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http://wjw2018.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并且审核通过后不可修改个人信息。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大小限制1M字节以内。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在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凡存在不诚信行为,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考生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网上缴费时间自2018年8月8日9:00至2018年8月  10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等各项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应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8日。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特困大学生免除考务费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特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政策加分和特困大学生免除考务费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9.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10.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市卫生计生委咨询电话:0451—84664467。 
    (二) 考试及现场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分为三个步骤:笔试、现场资格确认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并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现场确认资格的,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形成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现场资格确认材料。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两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289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2018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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