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营造医院医生积极向上,努力奋斗,不断提升专业水平的氛围,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弘扬“至精至诚 至善至美”的精神,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廉洁行医。
(二)住院医师聘任条件
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即可聘任。
(三)主治医师聘任条件
(1)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本专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2)基础理论知识坚实,掌握本专业理论。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医疗动态、信息及先进技术;
(3)原则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有一年以上的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门诊能力,完成规定的医疗工作量,且上一年度考核成绩合格;
(6)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年限可适当放宽。
(7)急诊科值班不少于30次;
(8)任职期内无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9)原则上上一年度参加了全国口腔医师资格技能考试执考工作,每年度至少参加2次医院的社会服务活动。
(10)无在外兼职;
(11)任现职以来至少发表1篇CSCD以上的专业论文;
(12)任现职以来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继续教育、至少参加1次专业技能比赛。
二、聘任工作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表,并请科室主任、急诊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将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11月12日下班之前报送至医院711办公室。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经党政联席会决议,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任。
兰州大学口腔医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