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江苏 安徽 上海 福建 山东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首页  >  公立医院招聘  >  浙江公立医院招聘  >  宁波公立医院招聘

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二)

发表时间:2019-02-20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范围

所学专业

鄞州区医疗保障局

文秘、档案内勤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历史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B幢804室,咨询电话:0574-89296494,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酌情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nbyz.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 89296495。

  附件1: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

  2018年2月18日


最新招聘
宁波镇海第二医院
宁波镇海第二医院
宁波-镇海区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卫生院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卫生院
浙江-宁波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惠爱医院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惠爱医院
宁波-余姚市
宁波市华慈医院
宁波市华慈医院
浙江-宁波
宁波市康宁医院
宁波市康宁医院
浙江-宁波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浙江-宁波
宁波海曙中医乳腺病专科医院
宁波海曙中医乳腺病专科医院
宁波-海曙区
宁波北仑凯尔医院
宁波北仑凯尔医院
浙江-宁波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仑分院|北仑区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仑分院|北仑区人民医院
浙江-宁波
宁波市北仑区滨海新城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滨海分院)
宁波市北仑区滨海新城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滨海分院)
宁波-北仑区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卫生人才网·万行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02-2024 版权所有
运营商:杭州万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0105202007290016
营业执照: 91330105749471461Q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50052 - 浙ICP备15001488号-9
国资委、教育部、发改委特别支持的全国百家诚信人才网站联盟活动倡导单位 中国诚信企业联盟:LMGR6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