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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藏医院2019年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9-06-14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志愿参加青海省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青海省藏医院成立于1983年,是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历经三十多年,现已发展成为集藏医药医疗、教学、科研、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研发、预防保健、国际交流为一体的三级甲等藏医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国家重点民族医医院、全国藏医药信息化示范单位、青海省示范藏医院、青海大学藏医学院非直属附属藏医院、青海省蒙藏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青海省藏医临床研究基地、全国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省级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全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是青海乃至全国藏医药窗口单位。

 我院借助新院区建设的契机,统一规划并建设了一座集临床、教学、示教、操作、考核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培训基地。2017年我院被认定第二批新增藏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一、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住培医师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4年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在相关临床科室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三、招收名额

2019年全省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50人,其中含藏医全科30名。

 四、招收对象

 (一)各藏医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从事藏医临床的本科级以上学历住院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试,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工作。报考人员(单位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藏医学类(含藏西医结合方向)专业;

2、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或同工同酬人员,包括已从事藏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个人自愿申请。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参加。

 (二)高等院校藏医临床医学类(含藏西医结合方向)专业毕业,拟在青海省从事藏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报考人员(社会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藏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藏医临床医学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 往届藏医学毕业生或需要接受培训的其他人员;

2、愿意在青海省各基层医疗机构从事藏医诊疗工作;

3、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三)在读研究生不在招录范围内。

 (四)若经录取,中途退培者,三年内不再参加青海省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另外发放的补助需按双倍返还于培训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

 (二)报名地点:青海省藏医院行政楼四楼临床教学科。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到省藏医院临床教学科报名并审核。资格初审后,招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根据报名人数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及考试结果,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公布招录结果,最终结果在医院公布。

 (五)报名学员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本人亲笔签字,单位人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下载地址:藏医藏药网。http://www.tibetmd.cn/。(表格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近照2张。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卓玛、多吉姐

 联系电话:0971—8200879

             0971—5310963

 地址:西宁市南山路东97号;邮编:810007。

附件:青海省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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