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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9-06-19

上海市血液中心座落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9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现因业务拓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聘采血护士、血液制备发放、血液检验等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采血护士岗位

  1、招聘职数:12名。

  2、职位说明:

  负责血液采集、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与咨询等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3、任职条件:

  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动手操作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英语沟通水平,工作细心、耐心;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血液制备发放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2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制备、发放等工作。

  3、任职条件:

  具有检验或生物技术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技士及以上专业职称;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护士资格证书;了解血液制备操作技能、血液收发管理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动手操作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血液检验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2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标本HBSAgHCVHIV等输血传染性指标及生化、血型、核酸等指标检验工作。

  3、任职条件:

  具有检验或生物技术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技士及以上专业职称;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技能;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四)临床医生岗位

  1、招聘职数:1名。

  2、职位说明:

  负责献血、医院和患者的咨询接待工作;负责指导临床输血,加强与医院、医生的沟通,指导临床合理输血;完成献血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完成献血者及医院满意度调查的数据整理、分析。

  3、任职条件:

  具有临床医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沟通能力和技巧;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五)医学研究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1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输血相关研究工作;负责参与完成课题组研究项目中的科研工作,协助课题负责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和实验。

  3、任职条件:

  具有分子医学或生物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熟悉本专业常用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分析和判断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二、 招聘办法

  (一)报名

  电子材料邮至:hr@sbc.org.cn。有意向者请标注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0630日 。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在14个工作日内收到初步面试通知。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0731日。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笔试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2959500  

  邮箱:hr@sbc.org.cn

  注:谢绝来访。

  监督电话:62957217

  
上海市血液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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