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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9-08-07

根据《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现就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发布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全州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全州计划招聘40名高校毕业生到天津市有关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中综合类32名,教育类4名,卫生类4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甘南州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含已脱贫),并符合《职位表》中的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2.《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统一界定为:25周岁以下为199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各类就业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资格的;
   (5)参加了各项就业招考且已被录取的毕业生;
   (6)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6年8月19日后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毕业生,或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后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共5天。(9:00—11:30, 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天津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分类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文件执行。
    2.限报岗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下,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填写《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
    3.提供证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结婚证(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学位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通过查询“甘肃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出具的建档立卡人员情况证明,并由县市扶贫办加注意见并盖章;携带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缴纳考试费150元。
    4.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生所报岗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和地点由州招考办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由州招考办统一制作,考生在2019年9月3日至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州人社局703室领取。
    五、笔试
    笔试由州招考办组织实施,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类职位的考生应试《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报考教育类职位的考生应试《综合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其中综合知识占40%,教育知识占60%;报考卫生类职位的考生应试《综合和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其中综合知识占40%,医学知识占60%。三类考试科目总分值均为15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笔试时间
    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三)考点设置
    统一在合作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雷同试卷处理
    经阅卷专家组确认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违法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公布
    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在州人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分职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布考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通过查阅考生档案,逐项审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范围,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甘南州人社局、天津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联合天津市各相关区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场所安排、工作人员(除面试考官外)选派、安全保卫等工作由甘南州人社局配合完成。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州招考办将在州人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项。
    八、组织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职位成绩降序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深入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职位成绩降序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甘南州人社局牵头,天津市各区人社局配合完成。
    九、公示
    州招考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将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考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州人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招考办负责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职位成绩降序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根据招聘岗位的经费来源,聘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国家规定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0941-8212936(政策咨询)
    0941-8250598(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0941-8211592(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
   1.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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