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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张桥卫生院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启事

发表时间:2019-09-17

常熟市张桥卫生院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药房工作人员1名,检验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

2.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卫生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常熟籍或婚迁至本市户籍。

4.学历及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药学专业(包括中药学)、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执业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联系方式:2019年9月17-23日(双休日不受理),上午9:00-10:30,下午13:00-15:00,联系方式:袁主任,手机:13962374973,办公室电话:52461614。

(二)报名地点:有意应聘者,需本人携带学历证书、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至常熟市张桥卫生院报名(地址:辛庄镇张桥西环路98号)。

四、招聘形式

1.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时间另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用。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进入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卫生院择优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报酬待遇

1.公示:卫生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卫生院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到卫生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卫生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

常熟市张桥卫生院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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