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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20-05-07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421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附件2)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25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招聘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共分为两类岗位,采取分类进行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第一类:高层次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分析、应变能力、道德素质、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高层次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如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类:一般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一般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面试(与高层次岗位面试考核内容一致)或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5月1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市属公立医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各招聘单位邮箱网站二维码。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及报名方式

1、赣州市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797-5889205,谢老师。报名网址:http://rs.gzsrmyy.com/zp.html#/,参照我院招聘网站首页公告栏中的《招聘报名须知及简历填写模板》进行报名。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考生关注市卫健委官网或用人单位官网。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和考核

高层次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设立了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设立了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一般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考试情况设置考试、考核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试环节名单。同岗位考生因人数太多,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需在不同考场进行的,须对考生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进行修正“修正成绩”的计算办法:修正成绩=应聘人员成绩×所在考场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的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的平均÷所在考场的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的平均“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四舍五入。修正系数计算时须去除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报名结束后,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的监督下,由各公立医院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内容在市卫健委以及各公立医院官网上另行公告。经考试考核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名单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并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797-8169012。


附件1:赣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赣州市市属公立医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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