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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选聘分院院长、 副院长公告

发表时间:2020-08-26

为加快推进师市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医共体内管理水平,优化医共体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师市医共体部分团场分院负责人岗位空缺情况,经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于2020年8月底开展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187分院院长、副院长公开选聘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职位

(一)十师北屯市医共体187团分院院长一名

(二)十师北屯市医共体187团分院副院长一名

二、 选聘时间

2020年8月底

三、 选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面向第十师北屯市及阿勒泰地区(全社会)卫健系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 熟悉新时期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技,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4. 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 具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7. 年龄不超过55岁(包括55岁)。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医药卫生类或卫生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医共体内从事科主任及以上岗位。

2. 近三年(2017-2019)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 选聘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

召开选聘动员工作会议,层层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选聘工作。

(二)发布公告

由师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通过门户网站、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媒介公布选聘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三)组织报名

1. 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

2.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进行线下报名;线上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传真件,考评比选时向医共体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线下报名所需材料。

3.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五天(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4. 报名地点:十师北屯医院行政楼五楼医共体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材料提供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9时,逾期不予受理。

5. 联系人:余潇洋,联系(传真)电话:0906-3352465;邮箱:838421314@.qq.com。

(四)资格审查

师市医共体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历评价

根据教育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经历、年度考核、荣誉奖励等情况,对资格审查的入选开展资历评价赋分,满分100分。任职年限和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依评价赋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评比选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由师市医共体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考评比选工作。

(六)考评比选

考评主要测试参选者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个性特征和素质以及职位适应程度。考评比选由竟职演讲、资历评价和综合评价三部分组成。

1. 竟职演讲:根据竟职演讲等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具体竟职演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资历评价:资历评价赋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

3. 综合评价:对竞聘参选者的综合素质、职位适应程度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4. 总分=(竟职演讲得分*30%)+(资历评价赋分*40%)+(综合评价得分*30%)

(七)组织考察

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组织研究

考察组将考察结果提交师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报师市卫健委备案后,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组织任命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师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五、 聘任与待遇

(一)实行聘任制,聘任期3年,含试用期1年。

(二)待遇:按照《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建设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 任期目标

(一)分院院长

在师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分院的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急救、公共卫生服务、特色专科建设、精细化管理等各项工作。

1. 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全员岗位聘任、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医疗、护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进连队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

2. 基本医疗水平明显提升。根据功能定位和分院特点,推进医院基本标准建设,达到兵团、师市考核要求。加快特色专科建设,加快适宜技术的推广。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诊治能力和急诊的识别能力。分院辖区内就诊率满足师市医共体建设的工作目标。无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推进健康师市工作,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考核达到师市医共体建设的目标及考核要求。

4. 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服务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职工满意度、社会满意度。

(二)分院副院长

任期目标责任制(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七、 任期考核

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师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成立考核小组,对医共体分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医共体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奖惩、续聘或解聘的依据。

八、 聘任解除

聘任期间,聘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

(一)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二)出现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三)出现重大事故或纠纷,对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不称职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 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将进行回避。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 其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师市医共体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医共体相关职能科室有关人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党办。

(二)本公告由师市医共体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师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师市医共体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选聘报名表


师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北屯医院党委

2020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bts.gov.cn/c/2020-08-22/27630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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